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改革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立法工作做出了重大部署,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了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对当前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理论研究,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工作要点和计划安排,现启动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15年12月10日到2016年1月10日。
二、项目指南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招标课题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本年度重点围绕“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与治理”进行课题招标。所有申报课题项目均需以“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与治理”为方向,其他方向原则上不予立项。项目指南如下:
1、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基本理论研究
2、新中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历程研究
3、体育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治理研究
4、国外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研究
5、体育社会组织的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6、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战略问题研究
7、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
8、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9、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研究
10、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11、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研究
12、体育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
13、体育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研究
14、体育社会组织区域协同发展研究
三、申请要求
1、申请项目应在本中心公布的项目指南范围内。每位申请者限报一项,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招标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为避免重复研究,凡已获得立项的各类科研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项目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本中心项目申请书,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交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学研究院404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kzx404@sina.com。其中《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需单独打印5份同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3、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由中心正式发出立项通知,凭通知来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标课题管理
1、各项目承担人须定期向中心汇报工作,以便总结经验,组织学术交流,进行同行评议。同时,中心将组织人员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发现完不成计划或原计划方案有问题,中心有权调整、终止或取消其基金资助。
2、项目结束或终止时,必须向中心提交以下资料归档:
(1)研究工作总结或终止报告;
(2)研究论文及研究报告;
(3)原始技术档案、记录数据、资料、手稿等并附清单和软盘。
3、含有仪器、装置、系统等硬件开发或软件开发的项目,应向中心提交样机或软件,并提交样机图纸或软件源代码。
4、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重点项目为2年。
5、所有项目需签订科研合同并按合同管理。
6、项目经费由中心统一管理,依据武汉体育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资助金额范围内,实报实销。
五、课题结题条件
1、重点课题(限理论研究项目),本校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任意1项,校外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1)。
(1)以本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中心资助内容一致的论文2篇;
(2)完成课题申报书一份,次年申报省部级以上的纵向课题。
(3)署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出版教材和专著。
(4)参加由本中心所举办的会议,积极投稿并获得论文一等奖,同时在国内外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2、一般课题(限理论研究项目),本校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任意1项,校外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1)。
(1)以本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中心资助内容一致的论文1篇;
(2)完成课题申报书一份,次年申报厅局级以上的纵向课题。
(3)署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出版教材和专著。
(4)参加由本中心所举办会议,积极投稿并获得论文二等奖,同时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克印
电子信箱:skzx404@sina.com
联系电话:027-87191138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2015年12月10日